曹义的妻子在水库游泳意外溺亡,而同行的刘某勇等三人却未采取任何救援行动,并且还拿走了陈某的财物。虽然溺亡是由陈某自身原因造成的,但刘某勇三人同样将承担法律责任。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同行者的无视和不作为构成了搁置救援的犯罪。而水库管理者也不能逃避责任,根据不同情况下的水库管理,其是否提供了游泳场所及相关服务将决定其是否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一悲剧再次提醒人们,在游泳或其他户外活动中要时刻注意安全,并且互相之间要有责任感和求助意识。只有共同承担起责任,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权益。因为即使是生命的一秒钟也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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